嚴格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將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分解到市縣。要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對存量問題摸清情況,從實際出發,分類穩妥處置,不搞“一刀切”。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要將防止耕地“非糧化”作為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新型糧食播種機提高糧食種植面積、產量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考核指標權重,細化對糧食主產區、產銷平衡區和主銷區的考核要求。嚴格考核并強化結果運用,對成績突出的省份進行表揚,對落實不力的省份進行通報約談,并與相關支持政策和資金相銜接。
完善糧食生產支持政策。落實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著力保護和調動地方各級政府重農抓糧、農民務農種糧的積極性。將省域內高標準農田建設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于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等。加大糧食生產功能區政策支持力度,相關農業資金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傾斜,優先支持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目標作物種植,加快把糧食生產功能區建成“一季千斤、兩季一噸”的高標準糧田。加強對種糧主體的政策激勵,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大力推進代耕代種、統防統治、土地托管等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提高種糧規模效益。完善小麥稻谷低收購價政策,繼續實施稻谷補貼和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繼續推進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積極開展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械化技術試驗示范,新型糧食播種機著力解決水稻機插、玉米籽粒機收等瓶頸問題,加快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支持建設糧食產后烘干、加工設施,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糧食經營效益。
加強耕地種糧情況監測。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要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等現代信息技術,每半年開展一次全國耕地種糧情況監測評價,建立耕地“非糧化”情況通報機制。各地區要對本區域耕地種糧情況進行動態監測評價,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定期對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目標作物種植情況進行監測評價,實行信息化、精細化管理,及時更新電子地圖和數據庫。
加強組織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新型糧食播種機穩妥有序抓好貫徹落實,于2020年年底前將有關落實情況報國務院,并抄送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相關工作。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本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